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复习讲义(10/1)
第三节 票据结算
一、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狭义)
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多选)
【例题•多选题】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的有( )。
A. 汇票
B. 本票
C. 支票
D. 信用卡
[答案]ABC
(二)票据的法律特征
1.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2.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
5.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
6.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
(三)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
3.结算功能。
4.信用功能。
5.融资功能。
(四)票据法律关系
票据法律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在票据的签发和转让等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注意: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
一般来说,票据关系的发生总是以票据的基础关系为原因和前提的,但是,票据关系一经发生,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
(五)票据的当事人
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当事人,也称票据法律关系主体。
1.分类:(简答)
票据当事人包括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多选)
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多选)
除基本当事人外,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判断)
2.定义:(判断)
(1)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2)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
(3)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
(4)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
(5)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
(6)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
(7)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
【例题•单选题】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称为( )
A.背书人
B.出票人
C.收款人
D.付款人
[答案]B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的基本当事人的是( )
A.出票人
B.付款人
C.保证人
D.收款人
[答案]C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基本当事人的是( )。
A.出票人
B.背书人
C.承兑人
D.保证人
[答案]A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当事人的有( )。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D.保证人
[答案]ABCD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是( )。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D.背书人
[答案]D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
A.承兑人
B.出票人
C.付款人
D.收款人
[答案]BCD
(六)票据权利与义务
1.票据权利。
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
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
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2.票据责任。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等)而应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例题•简答题】什么是票据追索权?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那些?
[答案]①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②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包括:收款人和持票人以及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 )。
A.票载收款人
B.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
C.最后被背书人
D.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背书人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乙、保证人丙等事项。乙在法定时间内向甲提示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张三。张三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未获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承担该汇票责任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BCD
【例题•判断题】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
[答案]对
(七)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则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1.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2.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以下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
A.现金支票
B.商业汇票
C.银行汇票
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答案]AD
3.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
4.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保证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
A.票据丧失后向银行挂失止付的行为
B.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C.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
D.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答案]BCD
【例题•多选题】以下叙述中,正确的包括( )。
A.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B.票据金额应由出票人自己支付或委托付款人支付
C.票据行为只包括出票、背书和承兑
D.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
[答案]ABD
(八)票据签章
票据签章是指票据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的行为。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也是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不可缺少的应载事项。如果缺少此项内容,则该项票据行为无效。
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在票据上签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下列签章有效的有( )。
A.单位在票据上使用该单位的公章加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
B.个人在票据上使用与其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签名
C.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使用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D.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只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
[答案]AC
注: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九)票据记载事项
分类: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1.绝对记载事项为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事项,如不记载,则票据无效。(判断)
2.相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使票据失效的事项。(判断)
如汇票上没有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等即属于相对记载事项。 (多选)
3.任意记载事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非法定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但是该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法律效力。
【例题•多选题】汇票中未记载付款地的,可以付款人的以下法定地点为付款地( )。
A.营业场所
B.住所
C.经常居住地
D.主要财产所在地
[答案]ABC
【例题•单选题】票据记载事项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下列关于票据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和相对记载事项
B.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C.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D.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答案]D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票据失效的是( )。
A.未记载付款日期
B.未记载付款地
C.未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D.未记载出票人签章
[答案]AB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事项。下列各项中,属于非法定记载事项的是( )。
A.出票人签章
B.出票地
C.付款地
D.签发票据的用途
[答案]D
[解析]依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签章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出票地和付款地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
(十)票据丧失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1.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
2.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3.普通诉讼
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无须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判断题】票据丧失后只能通过普通诉讼一种形式进行补救。( )
[答案]错
【例题•多选题】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
A.普通诉讼
B.公示催告
C.挂失止付
D.登报声明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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