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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要考点:劳动合同的履行与重大变故


考点: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4. 劳动规章制度

(1)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法律约束力。

(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例如,张贴通告、员工手册送达、会议精神传达等);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

5. 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二)协商解除

(三)法定解除(单方解除)

1. 劳动者单方解除

2.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考点:劳动合同的终止(★★)

【提示】解除是一方或者双方,“主动”“人为”地提前结束合同;终止是出现法定事由后,“被动”地提前或如期结束合同。

1.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2.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既不得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提示】若符合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随时通知解除)的情形,则不受上述限制性规定的影响。

考点:经济补偿金(★★★)

(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1.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单位可能有过错,也可能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2. 经济补偿金VS违约金VS赔偿金

(二)是否应付经济补偿金?

1.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要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法干”“没命干”)

(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法用”)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办法”)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留用”)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不营业”)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2.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特殊情况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1. 基本思路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月工资

2. 工作年限的确定

除整数年限外,工作年限“零头”部分按以下标准计算:

(1)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按半年计算)。

【提示】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3. 月工资的确定

(1)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4. 高工资的特殊处理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计算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考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其他法律后果(★)

1.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不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

2. 手续

(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4.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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