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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改革促使投行转型


      “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改革是发行体系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资本市场改革当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一次要带动和促进其他很多方面的改革。”证监会负责人11月19日再次明确注册制改革的方向。在业内人士看来,注册制真正实行还需要经过《证券法》修改等漫长步骤,但在这一过程中,对于投行以及证券市场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注册制不等于登记制

  “目前市场上对于注册制的理解有不少误区。”业内人士认为,初期对于注册制的理解并不完善,甚至很多投资者一厢情愿认为注册制将是完全的监管审核让位给市场,其实并非如此。

  一位投行老总表示,目前市场的解读有两大误区:一是认为股市大扩容时代即将到来,任何公司符合条件都可以不受名额限制上市融资;二是改革的成本必须由股市支付,大扩容对资金需求极大,单靠国内资金肯定令股市的价值中枢下移。

  “准确性、全面性、及时性要进行审核,但是不对这个公司的投资价值和持续的盈利能力做出判断,这个就是真正的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肖钢称,这就是证监会实行注册制改革最核心的一点。

  据悉,有关部门在坚定不移推行注册制改革的同时,还会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实行注册制改革做法都不完全一样,一个基本的特点是股票发行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有关监管负责人表示,美国是实行注册制的典型国家,其证监会股票发行部门500人,里面大多数是会计师、律师、专家和行业专家,中国证监会的力量与他们相比还弱得多。

  上海一家大券商投行部人士表示,从今年监管层对于投行的处罚案例看,比过去严厉许多,多家券商等遭受处罚,让中介机构开始感受到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未来在注册制的导向下,投行的业务量与风险仍旧是同步的。

     保荐制将进入过渡期

  注册制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今年9月份针对券商高管的会议上,已经有声音称将在2015年IPO将过渡到注册制。一位券商投行负责人透露,从监管导向上看,目前已经在为注册制做各项准备,实施多年的保荐制正进入过渡期。

  实行注册制需要一系列配套的条件,其中一项重要的就是要修订《证券法》。“如果我们要实行注册制,必须要修改现行的证券法,不仅修改这一条,而且还有其他的条款,证券法必须要修改。”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他看来,除了法律外,还要明确资本市场各类参与主体的责任,加强各类参与主体的能力。最后要完善司法制度的改革,特别是民事赔偿制度的改革。

  上述配套条件的实现需要时间,在券商看来,虽然保荐制仍将存在较长一段时间,但目前保荐人以及保荐机构的含金量正在发生变化。在他们看来,过去保荐机构赚取的是融资费用,做的是更多的程序性的工作,但未来在信息披露以及对公司价值的挖掘上会更趋向专业。

  “同质化竞争的局面必然改变。”一位保荐人表示,在注册制的大背景下,中介机构明确责任边界后,券商会发挥各自的优势,有些或许就不再争夺IPO上市融资费用,而是关注再融资、发债或其他如并购重组业务等。有些不具备包销能力,也就是不能长期回报机构投资者的投行将被市场摒弃。

  “不能简单认为注册制对券商就是大利好。”在行业内人士看来,监管方式的变化引起投行对于业务的转型布局,对于投行收入的结构影响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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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21:2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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