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失业金在领人数减少近三成
吴红萱
中国财经报 12-16 19:36:14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持续减少,截至9月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3.75万人,同比减少了10.15万人,下降了29.94%。
统计结果显示,该省失业状况已经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41.57万人,比去年末减少600人。长期失业人员逐步减少,6月末为16.52万人,9月末为15.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4%,在连续3年下降的基础上,比去年末又下降了0.16个百分点。
与失业金在领人员持续减少形成对比,该省今年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继续增加。截至9月末,全省参保人数达到884.97万人,同比增加了58万人,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大幅增加。同时,今年前9个月,江苏省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2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有关人士认为,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江苏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省财政厅通过完善就业再就业资金分配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推动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工作。该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进一步扩大享受对象的范围,增加贷款额度,继续降低反担保门槛,简化贷款发放手续,切实方便贷款对象申请贷款。与此同时,省财政还安排了专项资金,对委托地方管理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损失代偿和微利项目贴息给予补助。并建立了小额担保贷款目标责任制,要求各市每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不低于2000万元。今年前10个月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8亿元。
二是新一轮再就业政策的制定。主要政策有: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保险;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其他各类用人单位,给予50%的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经营规模较大的可增加到5万元左右;对被征地农民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发给《就业登记证》,享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视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给《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
三是开展再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专款专用。为进一步推动地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省财政预拨苏北5市等经济薄弱地区2006年社保补贴4390万元,培训补贴3940万元,职业介绍补贴1200万元。
四是支持外来农村劳动者就业。2006年省财政下达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补助资金7800万元,并要求各地加强对本地区外来农村劳动者的管理服务,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因属地问题而限制其参加本地的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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