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窗
loading...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考试动态 > 考试新闻 >

江苏省会计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会计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

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撤销持证人员的会计资格:

(一)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资格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资格决定的;

(三)对不具备会计资格的人员,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资格决定的。

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资格的,会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閵嗏偓

閵嗏偓

閵嗘劕鍘ょ拹锝咃紣閺勫骸鎷伴悧鍫熸綀鐠囧瓨妲戦妴锟�
閺堫剛鐝柈銊ュ瀻娣団剝浼呴弶銉︾爱娴滃簼绨伴懕鏃傜秹閿涳拷鐎电娴嗘潪鐣屾畱娣団剝浼呴幋鎴滄粦閸旀稒鐪伴弽鍥ㄦ娣団剝浼呴惃鍕毉婢跺嫸绱�閹存垳婊戠亸濠囧櫢娴f粏鈧懐娈戦悧鍫熸綀閽佹ぞ缍旈弶鍐跨礉鐎佃鍨滄禒顒冩祮鏉炵晫娈戞穱鈩冧紖婵″倹婀佸鍌濐唴閹存牗婀佹笟鍨綀閹存牞绻氬▔鏇氫繆閹垵顕崣濠冩閼辨梻閮撮幋鎴滄粦閿涘本婀扮粩娆庣窗缁斿宓嗛崚鐘绘珟閿涳拷鐎电懓甯崚娑樺敶鐎硅鍨滄禒顒佸姽閹板繑鏁禒姗€鈧倸缍嬮惃鍕归柊顒婄礉閼辨梻閮撮弬鐟扮础閿涙岸鍋栨禒锟�:webmaster@jscj.com閵嗏偓閻絻鐦介敍锟�4008816886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2-03-13 11:19:18【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濞h濮炵€广垺婀囧顔讳繆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